各相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部分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医用耗材接续带量采购的公告(一)》有关工作要求,我中心已完成企业及产品申报信息的审核工作,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如相关企业对公示的信息有异议,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综合服务”模块,进入“申投诉管理-耗材产品质疑”,选择相应产品,填写申投诉信息。
信息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9月26日17:00
申(投)诉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17:00
附件:1.企业申报信息审核清单.xlsx
2.产品申报信息审核清单.xlsx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