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85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87号),现将2024年1月份申报挂网的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4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相关生产企业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综合服务”模块,进入申投诉管理-耗材产品增补质疑,选择相应产品,填写申投诉信息。经公示无异议的产品,将于28日前公布执行。存在异议的产品,按照申投诉情况,公示期结束后将通过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产品审核界面进行反馈,各企业需及时登录平台“基础库-产品管理-产品列表”查看审核状态,并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说明材料。收到材料后将再次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公布执行。
三、申报产品中属于“首发产品”的,需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另行公示。
附件:2024年1月申报耗材拟挂网产品清单.xls
2024年1月申报试剂拟挂网产品清单.xls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