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5〕99号
各医疗机构、有关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我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为做好2025年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续签品种执行工作,现就配送关系维护和合同签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产品增补挂网
我中心已在平台增补中选产品信息并进行中选价格标注,相关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可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入“耗材交易”—“带量采购配送关系设置”查看中选产品信息。具体集采项目和品种见下表。
序号 | 集采项目名称 | 耗材种类 |
1 | 国家集采接续 | 冠脉支架 |
2 | 国家集采 | 脊柱 |
3 | 四川联盟集采 | 口腔种植体系统 |
4 | 京津冀联盟带量联动采购 | 冠脉扩张球囊(普通) |
5 | 京津冀联盟带量联动采购 | 冠脉导引导管和导丝 |
6 | 京津冀联盟集采 | 心脏起搏器 |
7 | 福建联盟集采 | 心脏介入电生理系统 |
8 | 吉林联盟集采 | 神经介入类弹簧圈 |
9 | 陕西联盟集采 | 口腔托槽 |
10 | 京津冀联盟集采 | 关节骨水泥 |
11 | 江西联盟集采 | 肝功生化检测试剂 |
二、网上维护配送关系
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入“耗材交易”,点击“配送关系管理”模块,由中选企业自主确定配送企业,建立网上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时间安排:2025年5月12日-5月30日
三、网上签订购销合同
各有关单位须完成网上签订购销合同工作,明确协议采购量和权利义务关系。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入“耗材交易系统”,点击“带量合同管理”模块,查看及确认合同内容,签订电子交易合同。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时间安排: 2025年5月12日-5月30日
四、中选结果执行
相关产品将于5月28日按中选价格统一调整,6月1日起正式执行。请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和合同签订等各项工作,确保有关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
1、2025年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续签品种签订购销合同操作手册
2、国家脊柱类产品配送关系勾选和购销合同签订操作手册.docx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