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114号
各医疗机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处理部分药品(第十四批)挂网资格的函》,现将甲氨蝶呤等5个药品的承诺价进行调整,详见附件。
附件:处理药品清单(第十四批).docx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