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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第七批国家集中采购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价格评估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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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3〕10号

有关药品申报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第七批国家集中采购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价格的函》和我中心发布的《关于申报第七批国家集中采购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现将第七批国家集中采购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价格专家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月12日至1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登录中心医药采购新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填写申投诉信息。

 

附件:第七批国家集中采购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价格专家评估结果.xls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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